
2月1日下午,定远县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闻发布会在县纪委会议室召开。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长严红通报了我县2015年纪检监察工作开展情况,县纪委常委、监察局副局长林浩主持发布会。定远电视台、定远新闻、定远论坛、e言为定、先锋网等多家媒体参加发布会。
今年以来,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遵照中央、省、市纪委和县委要求,明确职责定位,聚焦中心任务,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坚决纠正“四风”,严肃惩治腐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新进展、新成效,为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坚强保证。
一、“两个责任”进一步压紧压实。积极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县委召开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谈心谈话会,听取工作汇报,传导工作压力。研究制定了《定远县党政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进一步理清县党政领导班子成员的主体责任,出台《中共定远县纪委关于实施“一案双查”的暂行办法》,督促各级党委(党组)和纪委(纪检组)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对发生腐败窝案、串案的原县卫生局、县公路分局党组有关负责人进行追责。建立党政主要负责人述责述廉制度,6个乡镇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在县委全会上作述责述廉报告、4个乡镇和县直部门党委(党组)书记在县纪委全会上作述责述廉报告并开展评议工作。
二、纪律检查体制改革稳步推进。按照“理顺关系、优化结构、聚焦主业、充分履责”的总体思路,制定了《定远县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在落实党委(党组)主体责任方面,对照《中共定远县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健全反腐败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在加强行政监察和审计监督制度建设等方面进行了改革探索。在落实纪委监督责任方面,重点围绕执纪监督问责,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制定出台《中共定远县委党风廉政建设巡查工作暂行办法(试行)》,深化纪委监督责任落实。研究制定了内设机构调整方案、派驻(出)机构改革方案、纪委书记(纪检组长)述职、约谈等制度,以一项项具体措施,全面推进纪律监察体制改革工作。
三、作风建设不断深化。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各项规定精神,不断巩固和深化作风建设成果。先后开展各类明察暗访44次,暗访247个(次)单位和窗口,发现和纠正各类问题56个,23个单位被责令书面检查,20人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受到纪律处分,分两批对9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同时,围绕县委、县政府重点工作开展专项督查28次,通报批评17个单位,6人作出书面检查。围绕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三谈两述一审计” 等制度加强监督,对510名领导干部进行述职述廉和民主测评,对29名新提拔干部进行廉政谈话。加大对教育、医疗、涉农等损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治理和监督检查力度,先后开展全县中小学开学收费、涉企收费、医疗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等专项检查,发现和整改问题25个,责令清退违规收费7.11万元,追缴违规涉农资金380万元。
四、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准则》《条例》。深入推进“学党章知党规明党纪”活动,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把守纪律讲规矩摆在重要位置,采取多种形式学习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树立“执纪者必先守纪、律人者必先律己”的意识,坚守为官做人的底线。购置新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准则、条例学习问答》、《安徽廉史今读》读本6000余册和警示教育片30盒向乡镇纪委、县直机关单位纪检组发放;县纪委领导班子召开常委专题学习会议,县纪委监察局举办清风讲堂,专题解读《准则》和《条例》。专门制作了《准则》《条例》宣传展板,摆放在政务中心大楼一楼入口处,让《准则》和《条例》时时处处影响着党员干部,规范言行;组织参加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学党章知党规明党纪”活动电视电话会议,观看中央纪委警示教育片《决不能背离忠诚干净担当—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案件警示录》;组织全县领导干部聆听中纪委副书记吴玉良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专题辅导;组织全县纪检监察干部100余人参加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准则》和《条例》专题解读电视电话会议;为近千名名县直单位党支部书记、预备党员、乡镇纪委书记、村(居)书记、主任解读了《准则》《条例》;组织全县党员干部参加“唤醒党章党规意识,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知识测试和《准则》《条例》知识测试活动,以考促学,以考促廉。
五、纪律审查工作保持高压态势。紧紧围绕遏制腐败蔓延势头目标,坚决查处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保密纪律的行为;重点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中插手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侵吞国有资产,买官卖官、以权谋私、腐化堕落、失职渎职案件;重点查办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加大对村“两委”腐败问题的查处力度,严肃查办“小官大贪”案件。严肃查处了县扶贫办主任张宗宏、原三中校长曹明忠等一批较有影响的案件,彰显了党纪权威。今年以来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各类信访举报594件(次)初核违纪案件457件,立案239件,处分246人,其中给予乡科级以上干部处分17人,给予开除党籍处分16人,开除公职10人,移送司法机关8人,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200万元,收缴违纪款567万元。
六、“阳光村务”工程深入推进。依托县纪委监察局驻乡镇工作室,对各乡镇“阳光村务工程”工作进行督查指导;各乡镇纪委结合乡镇中心工作,有针对性地对村居进行日常监督和指导,对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工作进行督促、协调。县纪委每季度对各乡镇村居“阳光村务工程”工作进行随机抽查,每次督查都深入到村,对发现的个别问题及时向乡镇党委政府反馈,提出整改意见,跟踪整改情况;对存在的共性问题,县领导小组及时研究解决。并且对村监委切实履行职责及乡镇纪委对村监委进行监督指导等方面进行综合考评。对发现的问题和不足下发意见反馈书,并由所联系的工作室跟踪督促整改。今年以来,已经组织了全面督查3次,下发了意见反馈书50余次,工作室跟踪督促整改3次。
七、专项工作取得初步成效。深入开展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工作,制定《定远县关于开展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方案》,迅速召开全县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工作动员会,召开各乡镇、县直各单位专项工作推进会10余次,提出问题线索排查具体要求,明确任务,限时报送。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人员严肃查处,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典型案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形成强大的威慑力。专项工作开展以来,全县共发现问题线索249起,立案查处171件,给予党政纪处分171人,组织处理38人,典型案例通报9期、46人,起到较好的社会效果,增强了群众对正风反腐的信心。
八、源头治腐措施扎实有力。结合党风廉政责任制季度考核,对党政主要负责人“五个不直接分管”和“末位表态”制度进行督查;坚持约谈提醒,对群众反映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12名党员干部进行约谈提醒,对落实县委县政府重要工作不力的10名乡镇和县直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一对一”重点约谈;抓住元旦、春节、“五一”等重要节点,向全县党员干部发送“廉政短信”万余条;深入乡镇、机关单位开展廉政文化上门宣讲16场次,受教育党员干部2000余人次;组织相关单位百余名党员干部到市纪委廉政教育基地开展警示教育活动;积极申报省市廉政文化示范点,新培育省、市廉政文化建设示范点2个。
九、队伍自身建设进一步加强。开展县纪委监察局第二轮议事协调机构清理工作,对首轮调整保留的20个议事协调机构进行再次清理、调整,坚决将不该管的工作交还给主责部门;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县纪委常委班子成员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深入查摆和纠正各类问题28个。深入推进“弘扬沈浩精神,打造四型机关”主题实践活动,把打造纪检监察“忠诚、干净、担当”队伍作为特色内容,融入主题活动;加强队伍建设,积极争取县委的重视和支持,选优配齐11个乡镇的纪委书记;强化业务培训。先后从委局机关和乡镇纪委选调26人次到省、市纪委专案组办案学习,选派10人次参加中纪委业务培训。2015年,定远县在全市党风廉政建设考核中获得优秀等次,县纪委监察局荣获第十届省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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