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为了进一步改善农村五保对象基本生活,提高供养水平,促进全县经济和社会协调、健康发展,近日,我县再次提高五保供养财政补助标准,分散供养五保财政补助标准由年人均2820元提高到3300元,集中供养五保财政补助标准由年人均3750提高到4800元,并从2016年9月1日起执行。(县民政局 赵敢)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