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以来,为增强脱贫成效,我县探索实施以小额信贷为主要内容的金融扶贫工程,按照“统筹合力、完善制度,精准管理、规范流程,防范风险、强化帮扶”的总体思路,引入金融“活水”,激发脱贫动力,有效解决贫困户发展产业的资金难题,实现了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双丰收”。
聚焦精准施策,完善政策扶持体系。构建“1+10”政策体系。出台了《定远县金融扶贫工作实施方案》、《定远县扶贫小额信贷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工作实施方案》、《定远县特色农产品保险精准扶贫试点工作实施办法》等10个政策文件,创新采用“农业信贷+农业保险”模式,借助县农商行点多面广、服务便捷优势,开发贷款贫困户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产业发展特色农产品保险等金融产品,实现扶贫办、乡镇、村与农商银行、保险公司无缝对接。瞄准“三业”分类施策。2016年共投放扶贫贴息贷款8891万元,扶持贫困户发展特色种养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乡村旅游等项目,或入股农业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发展产业。每户最高可享受贴息贷款5万元,每笔贷款最长借期3年,每年最高还可获得产业到户补贴5000元(今年调整到7000元);对自主创业贫困户全额贴息最高贷款10万元,期限两年;对当年新增就业岗位吸纳贫困劳动力达到一定比例,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劳动密集型企业,最高给予3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贴息贷款扶持。
聚焦小额信贷,创新金融服务体系。创新评级授信。优化小额信贷信用评价指标,创新贫困户小额信贷“631”评级授信标准,由主办银行联合乡镇、村和驻村干部等组成评级授信小组,包保到村、户,确保评级、授信、用信、投保同步推进,对符合条件贫困户评级授信全覆盖。县农商行在偏远乡村设立228个惠农便民服务室,放开7个偏远地区网点信贷权限,最快当天办结放款。至2016年底,已全面完成26311户贫困户评级,评级率100%;授信9122户,授信金额32193万元;发放贷款2243户,金额8891万元。严格风险防控。县财政设立1100万元扶贫小额信贷风险准备金和105万元特色农产品保险补助,对发放扶贫小额信用贷款实施风险补偿和保费补助,并根据授信额度和实际需求分批次发放贷款,避免资金浪费。县财政投入10万元,为贷款贫困户购买40元/人的“扶贫小额信贷人身意外保险”。强化过程监管。充分发挥帮扶干部全面覆盖的优势,切实落实各级各类帮扶干部对帮扶对象户的贷前调查、贷后回访和把关指导等授信用信全过程监管帮扶责任,做到贷前精准识别,贷中跟踪服务,贷后有效监管。
聚焦精准到户,构建“N+贫困户”帮扶体系。成立5个产业发展专家智囊团,通过建档立卡“回头看”、“再回头看”等精准核查,摸清贫困户基础信息,针对不同类型贫困户自身条件,因户施策选准脱贫模式和产业项目,确定13000户贫困户作为产业创业扶贫对象,其中,特色种养业12237户,服务业等行业763户。充分发挥合作社、能人、大户的技术和市场渠道优势,建立专业大户与贫困户利益捆绑机制,贫困户集中贷款参与大户产业发展,约定收入分配方式,既解决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壮大产业和贫困户创业资金不足的问题,又解决了生产分散、产品销售无门的难题。至2016年底,我县有176户大户带动贫困户贷款699万元发展产业,18家龙头企业、24个新型经营主体与24个贫困村结对,累计带动379户贫困户增收500多万元。发挥扶贫贴息贷款“酵母”作用,引导贫困户灵活自主发展葡萄、无花果等特色种植业和牛、猪、鸡等养殖业;购置农机从事农业生产、开展有偿农机服务;创办农产品、服装加工等小企业。2016年,全县共发放种植业贷款233户、910万元,养殖业贷款1082户、4163万元,发放购买农机贷款683户、2813万元,农产品加工及其他类型贷款245户、1005万元。采取“企业(合作社)+贫困户+保底分红”模式,联动贫困户扶贫贷款、唤醒土地承包经营权等沉睡资产资源,共建产业发展基地,按照入股股份由企业(合作社)兜底贫困户分红收入,减小贫困户投资风险。同时贫困户可优先在入股企业就业,获取劳务收入。全县入股分红型脱贫模式快速发展,已发放贷款145万元带动30户贫困户参加,既实现了贫困户资产稳定收益,又增加了劳务收入。(县新闻中心 王 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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