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8日,县委组织部召开“三个以案”警示教育学习暨4月份月度工作例会,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葛鹏主持会议,部机关全体人员参会,部分乡镇和县直单位组织人事干部列席会议。
警示教育学习会上,参会人员通过远教站点集中观看了《走在乡村振兴大道上》,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重要论述摘编》及违纪违法典型案例。会议传达了陈希部长在抓党建促决胜脱贫攻坚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及全市村企联建推进会精神。部机关4名同志作了交流发言。组织开展了《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测试。月度工作例会通报了2020年第一季度“标兵股长”“组工之星”评选结果,对下月工作进行部署安排。
会议要求,组工干部要以案为戒,千万不能动摇理想信念,千万不能滥用手中权力,千万不能抵触阳光监督,千万不能心存侥幸心理。
最后,葛鹏为部机关全体党员上了党课,强调组工干部要认清大局大势,做到“五勤”,即:勤于思考,勤于谋划,勤于动笔,勤于动身,勤于提炼。(伊凡)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