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岗乡在坚持森林资源所有权、林地用途、森林经营管理和技术规程“四不变”的前提下,积极采取有效举措促进森林增长工程建设。
一是确保森林资源保质增值。该乡在森林增长工程建设中,确保森林面积不减,林地用途不变,森林蓄积稳定增长。
二是确保生态效益优先,经济和社会效益协调发展。抓好森林增长工程建设,努力扩大植被覆盖率,立足改善人居环境,发挥生态效益,建设美好家园。
三是林地、森林、林木所有权和经营权适当分离。加强森林经营管护责任基础设施建设,确立经营主体和管护责任人的权力与义务,综合考虑和调动森林工程建设各方因素,积极推动林地、森林、林木所有权和经营权适当分离,发挥各自优势,共同推进森林工程建设任务落实。
四是森林资源有偿收费。森林资源有价,通过市场作用,建立森林资源使用和经营有偿制度,盘活森林建设资金,实现良性永续发展。
五是适度确定森林承包期。适度确定森林承包期为三十至五十年,利于促进森林增长工程建设,充分调动经营者积极性。 (范岗乡 孙维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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