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定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定远县高龄津贴发放实施方案》,决定从2014年7月1日起,具有本县户籍且80周岁以上的所有老年人,享受高龄老人津贴。
具体补贴标准将根据高龄老人年龄分为三档,分别为80至89周岁老人每人每月30元;90至99周岁老人每人每月60元;100周岁以上的老人每人每月300元。凡符合条件的老人均可自愿申请政府高龄老人生活补贴。由本人向户口所在地的村(居)委会提出申请,发放方式将采取社会化按月足额发放,享受高龄补贴待遇人员,将实行动态管理。此举标志我县将全面建立和实施80岁以上高龄老人补贴制度。(县民政局 赵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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