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新政发布后,县人社局为提高工作人员对国家此番改革重要意义的认识和对新政策的准确把握,1月15日下午,集中组织了各股室、二级机构业务骨干和负责人对新政策的学习活动。
据了解,根据《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从2014年10月1日起,对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和个人共同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在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并为其工作人员建立职业年金制度。单位按本单位工资总额的8%缴费,个人按本人缴费工资的4%缴费,工作人员退休后,按月领取职业年金待遇。与此同时,国务院为提高全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决定从2014年7月1日起,将城乡居保基础养老金从每人每月55元提高至70元,提高标准所需资金,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给予全额补助、东部地区给予50%的补助。
会上,县人社局负责人要求大家提高对学习重要性认识,要充分发挥人社部门职能作用,向社会做好对国家政策的宣传和解释。养老、农保中心负责人分别组织了对国家相关文件的学习和政策解读。通过学习,提高了大家的思想认识,加深了对政策的理解,下一步,人社局还将开展多种形式的活动,进一步提高新政的影响。 (县人社局 朱福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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