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稽查大队在全县范围内展开“大桶水”生产、销售企业及PET桶专项整治工作。检查中,发现个别生产企业还存在产品进货记录不完善、质量记录不齐全、化验室仪器不使用、出厂检验报告不规范或无产品出厂检验记录、周转桶存放不规范、外包材料库和成品库有交叉污染和无证生产等问题。
针对以上问题,该局将进一步加强"大桶水"生产企业的执法检查和监督抽检力度,对未抽检和抽检不合格企业继续抽检,对“大桶水”抽检不合格及继续使用PET桶的企业,进行立案查处,责令整改。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季文丽 李永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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