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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开展2015年春季中学阶段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资助工作

发布时间:2015-03-20 11:31 来源:定远先锋网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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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滁州市残联、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印发的《滁州市中学阶段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资助办法》精神,县残联下发了《关于做好2015年春季中学阶段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安排部署家庭经济困难残疾中学生救助工作,从3月12日至20日,在全县范围内进行家庭经济困难残疾中学生摸排、登记、上报工作。

       此次中学阶段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资助对象为我县户籍、持有《残疾人证》的在各类依法设立的全日制中学和中专、中技学校就读的残疾学生。资助标准为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在校残疾学生每人每学期1000元;初中在校残疾学生每人每学期500元。届时,残联将及时把救助资金发放到救助对象手中,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县残联 龚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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