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党建工作 > 机关党建

县政务服务中心三举措清理规范窗口收费工作

发布时间:2015-04-30 15:22 来源:定远先锋网 浏览:
【字体大小:

       为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规范窗口收费行为,县政务服务中心积极开展窗口收费清理规范工作。

       一是建立目录。县政务服务中心按“执收单位、项目名称、政策标准、政策依据、执行标准、执行依据、收费证号、监督渠道”等内容,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行政审批前置环节经营性服务收费、公共服务收费和其他收费五类编制《定远县政务服务中心窗口收费项目目录》,联合县物价局、财政局、法制办、监察局进行审定,依法确认,该取消的取消、该缓征的缓征,该降低的降低,最终形成“收费项目目录”, 统一在中心门户网和大厅电子显示屏公示,各收费单位按物价局统一要求格式,制作窗口收费公示牌,在对应窗口显著位置悬挂,方便群众缴费,接受社会监督。

       二是规范收取。对于涉企收费项目,按照《定远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涉企收费清单的通知》(定政[2014]95号)文件精神执行,其中,根据省、市最新文件精神,水土保持补偿费按县物价局定价费[2015]8号文件执行、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按县物价局定价费[2015]5号文件执行、防雷技术服务费按《安徽省物价局关于重新核定防雷技术服务收费标准的函》(皖价服函[2015]205号)文件执行,对于规划综合技术服务费不再作为行政审批前置环节经营性收费,散装水泥保证金、新型墙体改造维修基金缓征。对于涉建项目,根据县政府文件《关于印发定远县建设工程项目费税收取管理“一表制”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定政[2012]57号)要求,按照建设工程项目七类性质划分,除房地产开发项目外,执行标准均不同程度低于政策标准,分别是政策标准的4/5、2/3、1/2、1/4、免征来执行;对于大厅配套服务项目的复印、照相、快递、印章刻制、验资均按市场最低价执行。

       三是强化管理。县政务服务中心对进驻的收费项目、制定和完善各项收费管理制度,对收费不规范行为,一经查实,实行 “一票否决”,取消窗口评先评优资格,直至清理出大厅。(县政务服务中心)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