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司法局充分发挥人民调解职能作用,结合我县正在开展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试点工作,积极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纠纷排查调处活动,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确权工作提供法律宣传和法律服务。
一是注重发挥法治宣传引领作用。首先做好此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工作相关政策和解释的学习工作,学深学透政策精神;其次组织司法所工作人员、人民调解员配合相关部门对土地确权颁证有关问题进行政策宣传和答疑解惑,积极争取广大群众的理解与支持。
二是注重矛盾纠纷的预防和排查。坚持“调防结合、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组织重点矛盾纠纷和群体性事件的排查工作,切实掌握纠纷发生的源头和趋势,分析矛盾纠纷成因,制定有针对性的措施与方案。
三是注重矛盾纠纷的化解调处。按照分类调处的原则,涉及农村土地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的一般矛盾纠纷的调处,坚持便民和快捷原则;对于重大矛盾纠纷,主动向党委、政府汇报,确定领导包案、专人负责调处;对于专业性强、跨辖区的纠纷,加强乡镇、部门之间联系,共同做好调解工作;对于有可能激化的矛盾纠纷,及时启动预案,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稳控事态发展。
四是注重发挥法律服务职能作用。积极组织法律援助工作人员、律师、公证人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参与到人民调解工作中,利用法律服务工作者的专业优势,方便群众谋求法律帮助的途径。对于难以调解的引导通过诉讼途径解决,符合法律援助的依法提供法律援助。(司法局 穆鹿)
县司法局积极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纠纷排查调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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