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远法院立足审判职能,结合未成年人的心理、生理特点,不断探索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有效途径,创新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预防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少年法庭的职能作用,积极做好对未成年人的帮扶、教育、关爱工作,为未成年人依法维权提供法律服务和保障。
筑牢未成年人维权司法防线。坚持打击与保护并重原则,以少年法庭为依托,采取圆桌审判模式,将庭审讯问与说服教育相结合、庭审调查与感化教育相结合、法庭辩论与法制教育相结合的方法,积极与妇联、学校等部门联系,与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家属亲友联系,开展多种形式的帮教、挽救活动。参与社区矫正,做好判后回访工作,帮助其尽快回归社会。
严厉打击侵犯儿童权益的犯罪。充分发挥刑事惩治职能,突出打击重点,加大打击力度,依法从重、从快办理各种侵犯儿童权益刑事犯罪案件,切实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同时,及时做好被害人的安抚工作,积极与被害的未成年人进行沟通交谈,充分听取被害人的意见,消除被害人的恐惧心理,引导被害人树立信心,勇敢面对生活,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强化普法教育宣传工作。强化对未成年人的法律宣传教育活动,提高未成年人知法、守法意识,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犯罪,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一是积极送法进校园活动。通过向中小学校开办模拟法庭、上法制教育课的方式加强普法宣传;组织庭审观摩,邀请未成年学生参加旁听,用鲜活的案例来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法制教育。二是开展审讯和庭审教育。即针对未成年人的犯罪动机、目的、原因,在审讯时做好细致的思想工作,启发其主动认识自己行为对社会的危害性,争取从宽处理。同时将“庭审”变成引导失足少年改过自新的“课堂”,积极邀请妇联、团委、教育部门的工作人员以及家长参与旁听庭审,与法官一起利用庭审的特殊氛围,对未成年被告人进行帮教,使他们认识到自己的过错,同时树立重新做人的信心和决心。(定远法院 丁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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