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县政府召开六个专项整治动员会后,县财政局高度重视,迅速落实。专门召开了党组会议,认真研究部署,大力推进“规范津贴补贴发放”专项整治工作。
一是迅速启动整治。就该局牵头的“规范津贴补贴”专项整治工作明确由局主要负责人亲自抓,成立专门机构,安排专人负责,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工作责任。按照全县实施方案要求迅速启动,扎实开展工作。
二是全面自查清理。按照专项整治工作部署,6月1日至7月10日为自查阶段,要求全县各单位认真做好自查自纠,如实填报2015年、2016年两年以来各项津贴补贴等发放情况,严格对照《实施方案》规定,对除公务员津贴补贴(阳光工资)和乡镇工作补贴以外的津贴、补贴等查清发放项目、发放标准、发放范围和对象、发放依据等,认真清理,如实填写。目前正在针对各单位自查情况开展督查,督促各单位认真自查、清理上报。
三是建立长效机制。由县财政局、县委组织部、县监察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审计局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津贴补贴发放(考核)奖励的通知》(财办[2017]69号),进一步规范津贴补贴发放,要求全县所有单位必须严格遵照管理办法执行,否则一律视同乱发“津贴补贴”予以追究。(县财政局 陈虹 林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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