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5日,我县召开2017年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工作启动会,部署今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工作,县人社局、各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所长、社区居委会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传达学习了《定远县2017年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工作实施方案》,部署了工作,并对参加会议人员进行业务培训。
2017年,我县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要求达到96%以上。今年政府财政对参保居民每人每年补助标准450元。个人缴费标准每人每年缴费为180,其中享受低保的不缴费;重度残疾人每人每年缴费为90元,其中享受残疾人生活救助金或18周岁以下重度残疾人不缴费;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又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者抚养人的人员不缴费。2017年度参保缴费人员,待遇享受期(含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待遇)为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居民7至8月份在辖区内乡镇社会保障事务所、社区居委会办理参保缴费,在校学生9月份由所在学校集中办理参保缴费。(县人社局 吴东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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