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县法院充分发挥职能优势,紧紧围绕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积极创新驱动法治乡村、平安乡村、司法关怀三大工程来助力乡村振兴、护航三农发展。
一是依法审理乡村各类家事邻里纠纷案件。充分利用家事审判合议庭开展非诉衔接工作,把各人民法庭、家事审判合议庭作为法院司法调解与社区(村)委会、妇联、司法、公安、民政等部门调解对接的主要平台,建立和完善对接机制,加大对农村各类赡养、抚养、离婚、继承等家事纠纷案件的审理和调解力度,加大对相邻权、侵权损害赔偿、农村建房纠纷等案件的审理和调处力度。
二是高质量护航美丽乡村。积极发挥审判机关的应有作用,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的理念,深刻领会、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指示,加大对农村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的重视力度,切实监督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尽责,依法支持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配强环境资源审判力量,努力实现绿色发展的法治化,切实捍卫乡村的绿水青山,为美丽乡村建设提供法治保障。
三是落实精准脱贫工作。按照定远县委、县政府工作安排,联系帮扶贫困村。明确中层干部及党员同志对190户贫困户进行“一对一”精准帮扶,并每月不少于两次实地走访贫困户家庭,详细了解贫困户近期的身体情况、经济收入、子女现状等基本情况,认真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掌握贫困户所面临的问题和重点需求。
四是健全便民利民机制,减少群众诉累。利用巡回审判、法律六进、家事课堂等平台助推乡村振兴和民生改善。提高对辖区乡村的司法服务,着力加强对农村贫困群众或文化水平较低的当事人的诉讼引导和帮助。加强巡回审判工作力度,在确保案件质量和效率的同时,积极探索巡回审判工作的新观念、新办法,对于交通不便的偏远农村,特别是边远山区,结合当地具体情况实行就地立案、就地审理,即时调解、适时宣判,为乡村发展提供全方位的司法保障。(县法院 蒋书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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