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深入、持续、良性开展,县人民法院进一步规范执行行为,切实提高执行效率,针对执行工作具体情况及特点制定并落实各项执行工作措施,确保各项执行举措落实到位。进一步创新方式方法,提高执行质效,确保坚决打好打赢“江淮风暴”定远战役。
一是规范执行行为。完善一系列执行管理制度,建立执行案件规范管理的长效机制;充分运用现代信息化技术,强化案件收、执、结的节点调控,努力追求高效结案。
二是完善执行工作协调机制。坚持立、审、执分立的同时,强调相互配合,通过诉前执行风险告知、审前财产保全提示、庭审履行能力查明等方式,齐心协力抓执行。 强化案件信息查询工作。利用司法网络查控平台,对被执行人多方位网络查询,实现“一案一查”和旧存、终本案件的循环往复查询,实现了网络查询全覆盖,有效节约了司法成本。强化4G单兵远程视频指挥系统,确保异地执行任务顺利完成。
三是完善执行威慑机制。在执行中开展公示曝光失信人、限制出境、悬赏执行、限制高消费、反规避执行等活动,以及采取司法拘留、开展打击拒执专项活动等措施。打击部分当事人规避执行行为,给“老赖”施加强大的社会压力,促使“老赖”主动履行法律义务。2018年以来,共拘留115名被执行人,对95名被执行人罚款共23.5万元,将623名被执行人列入失信人名单。
四是夯实执行基础。严把“进口”,疏通“出口”,选择业务精通、经验丰富的审判人员充实执行队伍,加大了执行力量。同时,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切实提高执行人员的实务水平和实战能力,提高执行人员化解矛盾纠纷、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努力实现案件执行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五是全方位开展“阳光执行”。将法院执行工作置于社会各界的监督之下,2018年以来,主动邀请10余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陪审员参与现场执行,提高被执行人履行义务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举行公开“执行听证”,对案件执行过程中案外人提出异议的案件均进行了公开执行听证,提升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的认同感与满意度。(县法院 丁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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