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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远法院:立足司法职能 推进“七五”普法

发布时间:2019-01-22 10:42 来源:法院 作者:定远纵横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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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宣传工作是法院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七五”普法开展两年多来,县法院找准工作重点,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坚持“谁执法、谁普法”原则,加强法律延伸服务,通过弘扬法治精神、培养法治观念、引导法治行为,不断扩大普法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树立法院司法公正、司法为民的良好形象,努力营造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氛围贡献力量,取得良好社会效果。

创新普法载体。加强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做好立案窗口环节的普法宣传工作,完善诉讼须知、风险提示、法律咨询、诉讼引导等相关机制,满足人民群众司法需求;发挥传统媒体立体宣传效果和网络媒体传播优势,建立以电视、报纸、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为主体的宣传矩阵,不断提升普法能级,传递法治正能量;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观摩庭审、见证执行,将司法活动作为普法宣传的生动课堂;加强裁判文书说理性,注重判后答疑工作,真正使司法裁判行为起到良好的普法作用;加强执行宣传工作,凝聚全社会理解执行、尊重执行、协助执行的广泛共识。

丰富普法内容。结合“12·4”国家宪法日、“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法治宣传月等重大活动、重要节点,配合相关部门开展系列专题、主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以宣传展板、发放法律知识宣传材料等方式,向群众宣传法律知识,并对群众提出的法律咨询进行现场解答;不定期举办法院开放日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群众走进法院,参观法院文化建设、旁听庭审活动,零距离接触法官、了解法院,感受司法的公开与公正;以“法律六进”为依托,组织青年干警志愿者服务队多次前往学校、社区、农村等地开展青少年防性侵、环境保护、打击非法集资等内容的普法宣传活动,增强社会公众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和能力。

推进以案释法。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指导和引领作用,引导公众以法治思维方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在各部门确定案例工作信息员,负责发现案例线索及典型案例编辑和报送工作,切实满足不同释法对象的法律需求;积极使用便携式科技法庭,深入工厂农村、田间地头,把巡回办案的过程作为普法的过程,把巡回审理现场作为开展法治宣传和教育的课堂,让群众在家门口就能接受到普法教育,有力化解基层社会矛盾。(县法院  蒋书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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