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全面推动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定远县向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派驻180名第二批党建工作指导员,任期2年。
明确派驻任务。按照“促进企业发展,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先进文化,服务职工群众,维护和谐稳定”的目标要求,主要职责任务是做好促进健康发展、基层组织建设、建设单位文化、服务职工群众以及维护和谐稳定等各项工作。
明确管理职责。县委组织部和县委非公工委负责牵头抓总,工委成员单位和派出单位具体指导。建立健全党建工作指导员的日常管理、教育培训和工作督查制度,抓好请销假制度、报告工作制度落实。严格执行驻企日志和半年工作小结制度,促使党建指导员定期向派出单位党组织报告情况。兼职党建工作指导员每月深入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工作不少于10天,专职党建工作指导员不少于22个工作日。
明确工作待遇。党建工作指导员驻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期间,派驻单位根据党建工作指导员工作开展情况,每月给予200元的党建工作补贴。入驻单位在工作经费、场所等方面提供支持,为党建工作指导员开展工作创造条件。
明确舆论引导。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大力宣传派驻工作的重要意义和成效,营造良好氛围。注重做好对非公企业出资人和社会组织负责人的宣传教育,引导他们支持党建工作指导员开展工作。对工作中涌现出的好经验、好做法要及时总结提炼和推广,注重培育先进典型,树立工作标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据了解,定远县共派驻180名第二批党建工作指导员,其中县直机关单位91名、开发区(园区)8名,乡镇81名;科级领导干部69名,科级非领导干部18名;县委非公工委成员单位27名;向非公企业派驻120名,向社会组织派驻60名。(县委组织部 赵世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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