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好党内激励关怀机制,充分激发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干部先锋模范作用,增强新形势下基层组织政治功能和服务功能,经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2017年度组织工作先进单位和优秀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经过各单位推荐申报,县委组织部部务会研究,并向相关部门征求意见后确定单军等20人、定城镇十八岗村党总支等33个单位为拟表彰对象(详见附件),现予以公示,接受各地各单位和广大干部群众监督。
公示期自即日始5天,即3月23日—3月27日,凡对上述拟表彰对象有意见者,请及时向县委组织部反映。电话:4288609,邮箱:dyxwzzhb@163.com
附件:
中共定远县委组织部
2018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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