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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滁州市“人才贷”业务实施办法(试行)》(滁金〔2022〕33号)和《关于组织开展高层次人才企业认定备案的通知》文件要求,对照规定的认定范围、条件和标准,经企业申请、属地初审、县委人才办复核等程序,现认定第一批3家企业符合我县高层次人才企业标准,现予以公示。
附件:定远县高层次人才企业认定公示表(第一批).docx
中共定远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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