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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城乡医疗救助工作成效显著

发布时间:2014-11-10 05:21 来源:定远先锋网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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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建立“城乡一体、标准统一、资金落实、管理规范”的医疗救助制度,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医疗权益,我县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社会救助暂行办法》,不断加强城乡医疗救助工作。

       建立部门协同一体化工作机制。成立以县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民政、卫生、财政、人社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救助协调领导小组。协调办公室组织各部门按照相应职责、工作流程和辐射范围,在全县22个乡镇定期开展城乡医疗救助对象审核认定,并全面建立电子和纸质档案。

       健全完善制度。民政、财政、卫生、人社四部门联合下发《定远县城乡医疗救助实施细则》和《定远县重点优抚对象、城乡低保户、农村五保户医疗保障(救助)“一站式”服务实施细则》,明确城乡医疗救助指导思想、救助对象、救助原则、救助比例、结算程序、部门职责,为我县城乡医疗救助工作的开展提供有力的政策依据。

      强化救助措施。把城乡低保对象、五保户、重点优抚对象作为救助重点,不分病种,不设起付线。一般疾病住院治疗按政策内个人自付医疗费50%比例救助;重大疾病按60%救助;农村五保户按90%比例救助;对城乡低保边缘因医疗费开支过大造成家庭困难的群众以低收入家庭认定,个人自付医疗费2万元以上部分按35%比例予以救助。

       减化程序,实行“一站式”服务。依托城镇医保和新农合的定点医院,在全县27个乡镇卫生院和县总医院开通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实施城乡医疗救助同步结算服务,实现了医疗救助与新农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无缝对接。

       截止目前,共支出医疗救助资金1287.8万元,救助人数8662人。(县民政局 赵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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